“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在声声誓言下,浩浩荡荡的志愿大军响应祖国的召唤,远离故乡,踏上西行的火车……短短的两个月来,我们奋斗在彼此的战线上,从陌生到适应到发挥所长,无不经历着成长的磨砺与喜悦。那么,我们对“志愿者”的认识有否加深呢?这段时间,我真诚的履行着承诺,也认识了不少志愿者,听着他们的故事,和他们一起践行着志愿精神。不禁在想,志愿者,如同母亲,如同理想的未来伴侣一样,在我们的心中,都会有个隐约的抑或清晰的形象吧?那我心中的志愿者又是什么样呢? 志愿者,有“爱”。中国有典故,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犬有湿草之恩,马有垂缰之义。”动物尚有反哺恩情之举,人更应当如此。我们在父母呵护疼爱下长大,在老师的敦敦教诲下成人,现在到了回馈爱的时候了。而志愿者的爱超越了亲情和友情,故而志愿者的爱是放大了的,他们反哺,把社会的教养和父母的栽培回报到某个角落不相识的人们;志愿者的爱浓缩成了点滴付出,于是志愿者的爱也是缩小了的,他们贡献了个人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奔赴美好前程的机会,不为物质报酬,为了社会的和谐美好共同进步而坚守岗位倾心尽力着。志愿者的爱应当是平等的。特蕾莎修女向我们做了最好的诠释。1946年特蕾莎放下一切,深入到印度贫民区去服侍那些贫穷中最贫穷的人。她说,为了为贫穷者服务,首先要把自己变成穷人。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授奖公报指出:“她的事业有一个重要特点:尊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天赋价值。那些处境最孤独的人,处境最悲惨的人,得到了她最真诚的关怀与照料。这种情操发自她对人的尊重,完全没有居高施舍的姿态。”志愿者的“爱”源自服务的信念,又归属于服务的实践,服务,便是我们衡量“爱”的标尺。 志愿者,有“素养”。志愿者,是爱心传递的火炬手,是先进文明的传播者,是和谐风尚的宣传大使,更是慈善互助的实践者。作为一名志愿者,作为优秀团队中的一员,担负着志愿者所赋予的使命,也托起了志愿者的光环,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志愿者”的公众形象,是容不得半点玷污的。 志愿者,有“理想”。理想,小时候便有老师在课堂上问,回答大约是老师、医生、科学家之类吧……周总理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可谓少年立志,忧国忧民,也正是因此成就了一代伟人。突然想起老师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什么让你最快乐?”老师让我回答,我说“身边的人都快乐。”在我看来,这也算是理想,因为有意义。每个人选择做志愿者,不管是为了促进社会繁荣和谐,还是为了让快乐洒满每一个角落,都应当是怀着某种美好的憧憬来的。这样的憧憬,不论大小,只要是纯洁的理性的,并且行动起来一步步实现的,就是我们志愿者的理想。 志愿者,有“作为”。志愿者是实践家,是思想上更是行动上的巨人;志愿工作不是口号,而是实干;志愿精神需要靠志愿者用行动来寄托;志愿者的风采也是在服务中得以彰显的。加入志愿者的行列,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不是冲动,而是深思熟虑后的承诺,对社会的承诺,对自己的承诺。从我们成为志愿者那一刻开始,就担负了“尽己所能,不计报酬,服务社会”的义务。“不计报酬,服务社会”我们不难做到,然而“尽己所能”却未必。志愿者应当珍惜服务经历,发挥所长,在服务岗位上争当“多面手”,以一抵二、抵三,在服务的过程中更要不断学习思进取,在服务中成长,从而让自己的服务价值最大化——此谓“尽己所能”。 志愿者,有“收获”。都说志愿者不计报酬,顶针起来其实不然,正常人做任何事都是有所为的。志愿者的无私同样是建立在有所求的基础上的,志愿者应当知道这样的付出是为了什么,要获得什么。众说纷纭,我认为是——在奉献中实现价值,在服务中推动进步,在沟通中促进和谐,在担当中求得历练,在思考中完善人格,在付出中丰富经历,在无私中提升心境,在博爱中回报恩情。相信有此八项收获,便可心坦荡、满载归。 志愿者,有“心”。从志愿者标志来看,在一颗红心内勾勒出了手形白鸽图案,从字面来理解,“志愿”二字均以“心”做底,寓意显而易见——志愿者就像白鸽,是希望与和平的使者,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他们以一颗无比虔诚的心,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美。想到周星驰在影片《食神》末了时的一句台词:“世上根本就没有食神,其实人人都可以是食神。”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承载爱和奉献的心,人人都可以是志愿者。志愿者,就在我们中间,做我们能做的,只要你想。
没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