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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蓬勃开展

     2010-1-12 作者:谢强|芦晓娟 来源:贵州日报 阅读:人次

      贵州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10余年来,全省注册志愿者突破46万人,共为社会提供了900多万人次,总计1.9亿小时的有效志愿服务,“一对一”长期结对数达16062对,成立志愿者服务站(服务中心)3361个,志愿者服务基地779个,各级志愿者协会61个。注册志愿者中,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14岁,涵盖了社会各阶层的不同人士。   

      10余年来,志愿服务领域涵盖了扶贫开发、海外服务、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和抢险救灾等领域。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为主要载体的扶贫开发领域累计已有1.5万名志愿者在基层从事支教、支农等14个方面的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建设。2008年,我省志愿者首次跨出国门,远赴突尼斯执行援外志愿服务,至今派遣了两期18名援非志愿者,贵州援外志愿者将多彩贵州人的微笑播洒在地中海边。  

      10余年来,贵州省志愿者行动不断深化和发展,组织网络日趋健全,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众多独具特色的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创造出全国一流的工作业绩。志愿服务已成为我省参与面最广、参与积极性最高,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最时尚的群众性公益活动。 

    相关链接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向并轨的跨世纪事业,他致力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于消除贫困和落后,消灭公害和环境污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致力于建立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立足于社会关注、党政关心、青年能为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动员和组织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新形式下共青团工作服务社会的新探索。  

      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  

      一、定义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遵纪守法。  

      三、权利  

      1.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2.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申请成为基层志愿者协会的个人会员。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6.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四、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注册机构  

      县级或县级以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的县级以下基层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可经所在县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授权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也可登陆www.gzqnzyz.com进行网上报名。   

      志愿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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