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团县委:
我省至2005年启动“爱心助成长”之百人计划以来,共招募50名助学志愿者,并确定了100名贫困学生作为受助对象。每名贫困学生每年得到深圳创博有限公司提供的800元资助,为使此项计划能够健康、长期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受助对象的成绩考核表及相关资料
按照贵州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与受助学生家长签定的《捐助协议书》中第二条规定,“所捐助的款项只能给指定受助人作学费和生活补助使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定期向捐助方提供学费发票、收款收据、学期成绩单、书信等资料,且受助人在全班学生成绩必须保持前5名。”因此,请各团县委将本县的“爱心助成长”之百人计划受助对象2007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单、给捐助方的感谢信件、受助对象领款签名、团县委出具的收款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收据)于2007年7月20日前邮寄到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由我中心统一交给捐助方,以保证2007年度第一学期到2008年度第二学期的捐助款项能如期划拔。请各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上报,如有不能按时上报的,主办方将视其自动放弃接受捐助,取消其捐助名额。
二、上报助学志愿者名单
原选拔的助学志愿者因为服务期满大部分已结束服务离开,不能再继续履行助学志愿者的职责,各县要立即在新到岗的志愿者中进行招募,选拔责任心强、有志于助学活动的志愿者进行递补。新招募的助学志愿者要对此项计划的内容及意义认真学习和领会,且要忠实履行助学志愿者的联络、监督、帮扶等职责。递补名单务必于2007年8月1日前上报省项目办。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木林 联系电话:0851-6571360/6580997
邮寄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37号贵州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邮编:550001
贵州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二○○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