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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 【字体:
关于加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省项办通〔2007〕17号    签发人:马 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8    

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市(州、地)、县项目办:

  2006-200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在各级项目办的精心工作和密切配合下运行顺利,成效明显。2007年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新招募志愿者已经到岗开展志愿服务,2006年2年期的志愿者也继续开始新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为做好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确保对志愿者进行有序、高效的管理和保证队伍稳定,使我省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得以规范化、制度化地进行,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

  (一) 各级项目办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管理和责任意识,项目办负责人系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项目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同时要帮助志愿者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 县项目办要随时关注志愿者在服务地的健康,时刻把志愿者的安危放在心间,做好志愿者安全、健康保障知识的培训,帮助志愿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疾病预防的知识。

  (三) 各服务县要对志愿者日常活动给予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建议:提醒志愿者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禁止无证驾驶或乘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和汽车、以及拖拉机等农用交通工具和超载的一切交通工具。严禁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山;严禁到水库、水渠、河流、湖泊中游泳;提醒志愿者注意饮食卫生,严禁酗酒,在身体不适时应尽快就近就医、检查、治疗;提醒志愿者到卡拉OK厅、迪厅、网吧、游乐园、商场等公共场所,要注意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因以上原因及其他个人因素造成的后果由志愿者自行承担。

  (四) 县项目办要及时了解志愿者住地的安全情况,要定期对志愿者工作和居住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志愿者安全用电、预防火灾,对已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排除,以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要培训并帮助志愿者掌握一定的逃生自救知识。

  (五) 各服务县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志愿者安全、健康零事故月上报制度,每月填写好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月申报表(附件3)上报地级项目办,地级项目办须每月汇总本地区各县项目办的申报表,并填写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汇总表(附件4)上报省项目办。

  (六) 牢固树立志愿者管理中“三位一体”的原则,即以志愿者自我管理为核心,以服务单位管理为保障,以县项目办管理为统筹开展志愿者管理工作。

  (七) 一旦发生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后,县项目办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将情况速报上级项目办。对所产生的经费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服务单位支付,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1.国家计划志愿者报案、理赔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九层915室        

  邮编:100032

  值班电话:95511

  联系人:宋庆锋  电话:13501118061

  2.省级计划、地方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案、及理赔材料寄送地址

  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18号太平洋大厦

  邮编:550002

  联系人:温泉

  电话:0851-5819317  13985450681

  保险理赔材料:理赔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处方签、病历、志愿者银行卡号   

  二、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 县项目办要把人员的管理教育作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切实落实。要加强同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志愿者生活和工作的情况,对志愿者反映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要定期听取志愿者对各级项目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 各级项目办要建立管理教育分析制度,针对本地、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情况建立对志愿者的管理措施,因地制宜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维护稳定工作。

  (三) 要密切关注志愿者的思想动态和动向,通过对志愿者的管理教育,达到志愿者不流失,不发生重大安全、健康责任事故,不出现不利于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言论,保证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队伍的稳定。

  (四)为方便广大志愿者的互动交流,省项目办建立了志愿者QQ群,各县项目办要督促志愿者遵守网络规定,不得在群内发表有损志愿者身份和形象的言论。要指导志愿者合理利用这一交流平台,并加强对志愿者在网上发布信息相关内容的了解,对通过网络发布不满信息的志愿者作好解释和思想工作,把不满情绪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切实执行逐级上报制度

  (一) 各服务县项目办要加强与志愿者服务单位的联系,随时掌握志愿者在岗情况和出勤情况,发现有志愿者脱岗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并在2日内书面逐级上报。

  (二) 发生事故(含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离岗未返、单方毁约等)隐瞒不报、拖延误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追究项目办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服务地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进行全省通报,并取消下一年度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县资格。

  (三) 各级项目办要严格遵循“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志愿者出现安全、健康等重大事件,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应于第一时间及时、逐级报市(州、地)、省项目办,并且要认真调查并摸清事故发生原因,必须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能在服务地解决的问题不得往上级项目办推诿。凡发生在各地的事故、事件,省项目办将不垫付任何经费,所有经费由各地按实际情况予以解决。

  (四) 地、市级项目办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承担责任,我省是全国唯一设立地级项目办的省,充分说明省项目办对地级团委的信任和依赖,因此地级项目办应及时督促检查各县项目办的工作,及时向省项目办汇报,作好上传下达,充分发挥作用。省项目办将对9个市(州、地)项目办的工作进行打分评比,对排名情况予以通报。

  四、立即开展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并向志愿者通报相关精神

  (一) 各级项目办需立即对照省项目办下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保障制度》(试行)进行志愿者管理制度、安全健康制度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各市(州、地)项目办对所辖各服务县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2007年8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列入考核指标。

  (二) 各县项目办接通知后需立即集中组织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并讨论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向志愿者和服务单位重申确保志愿者安全、健康的重要性,以提高服务单位对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强化志愿者进行自我管理的能力,各地要及时将学习培训情况上报市(州、地)项目办,各市(州、地)项目办汇总后于8月20日前报省项目办。

  五、做好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联络员的选拔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志愿者自我管理,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各级项目办与志愿者之间的信息传递,按全国项目办的文件精神,各市(州、地)、县项目办可选拔一名有志愿服务经验的优秀志愿者担任项目办的安全健康管理联络员。

  (一)选拔条件 

  担任联络员的必须是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2006年2年期志愿者,在服务岗位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善于沟通。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关注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发展,对西部地区有深厚的感情。

  (二)选拔步骤

  1.各县项目办需在志愿者中进行推荐、考核,结合志愿者服务期间表现,对入选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志愿者中公示3天,将确定的推荐表格(附件5)报市(州、地)项目办。市(州、地)项目办可在所辖各服务县中择优选拔一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2006年2年期志愿者担任联络员。

  2.各市(州、地)项目办审核各县上报推荐表格后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6),并将汇总表报省项目办。

  3.服务期间联络员因个人原因提出中止志愿服务的,应向服务地项目办提出书面申请,由服务地项目办作出意见,报省级项目办审批。服务地项目办同时按规定另外选定联络员接替工作。

  (三)志愿者联络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研究全国项目办、地方各级项目办关于志愿者管理服务的各项文件,及时传达至本区域志愿者。

  2.做好志愿者与项目办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每两周应当与本区域志愿者联系至少一次,掌握志愿者安全、健康工作、生活等方面动态。

  3.“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当坚守岗位,协助服务地项目办做好节假日期间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离开服务地的,应当按程序向服务地项目办提出申请,由服务地项目办安排人员接替工作后离开。

  4.联络员应当协助服务地项目办履行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事故月报告制度和志愿者突发、紧急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并对志愿者中存在的安全、健康隐患及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如果出现志愿者安全健康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告知服务地项目办,并尽快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项目办。

  6.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项目办。

  7.协助服务地项目办做好志愿者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8.各市(州、地)项目办联络员在履行上述职责外,还要承担本地区志愿者QQ群管理员的职责。

  (四)有关要求

  1.联络员必须系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核的2006年2年期志愿者。

  2.2007年新增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县或无2年期志愿者的实施县可在新到岗志愿者中择优选拔1名志愿者履行联络员的职责,但工作岗位不能设在县项目办,只能在城关镇或离县城较近的乡镇服务兼任安全健康管理联络员。

  3.各市(州、地)项目办务必在2007年9月1日前将汇总表上报省项目办。

  4.各级项目办选拔的志愿者联络员必须用于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管理。省项目办将对各地联络员的选拔及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如有发现各级项目办未将联络员用于专设岗位或联络员未履行相应的职责,则取消服务地、县项目办联络员选拔资格。

  (上报文件需传真及电子版各一份,附件请从“贵州志愿服务网”下载)

  联系人:钱林红 胡木林  崔广耀 

  电 话(传真):0851-6571360 6580997

  E-mail :gzqnzyz@263.net  查询网址:www.gzqnzyz.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志愿者安全、健康学习培训汇报表

  2、贵州省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处理流程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安全、健康事故月申报表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安全、健康事故月汇总表

  5、安全、健康管理志愿者联络员推荐表

  6、安全、健康管理志愿者联络员汇总表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贵州省“三支一扶”

                   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 

文章录入:xiaoyang    责任编辑:xia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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