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志愿者参与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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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31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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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项办通〔2008〕03号 签发人: 马 雷
共青团各市(州、地)、县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中青发[2008]4号)精神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关于集中组织志愿者参与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青年特别是青少年的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加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拓宽志愿者的服务领域,为城市社区困难青少年和农村留守青少年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结合实际,我省将组织开展志愿者参与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竭诚服务青少年 共建共享促和谐
二、活动形式
(一)集中活动
各市(州、地)、县在2008年1月下旬至2008年2月中旬期间组织注册志愿者、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对城区困难、孤残青少年和农村留守青少年开展“服务青少年”集中活动。
(二)长期帮扶活动
各市(州、地)、县团委招募注册志愿者和组织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开展长期的“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动员注册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以赠送爱心包、义务家教、心理咨询、医疗服务等方式集中开展“服务青少年”活动。服务对象以社区贫困家庭青少年、社区残疾青少年、社区孤儿、“两劳”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
(二)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招募志愿者与本社区、街道的困难青少年结对,长期进行义务家教、心理咨询、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一助一”服务。
(三)组织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就近就便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服务。
1.各服务县组织成立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青少年”志愿者服务队,以“一助一”长期结对助学为主要形式,开展为留守少年儿童课外辅导活动。
2.组织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开展留守少年儿童家访活动,向留守少年儿童赠送书籍,与留守少年儿童看护人交流青少年教育经验。
3.组织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就近开展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困难少年儿童的基本情况调研,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服务工作提供全面、广泛的基础依据。
4.春节前后做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的看望、慰问活动。做好未返家志愿者的春节生活安排,组织他们在春节期间与父母未返乡的留守少年儿童开展送温暖活动和联谊活动,共度佳节。
5.妥善安排好因天气原因暂时无法返乡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的生活、住宿工作,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各地的抗凝救灾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迅速行动,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工作,找准服务需求,为城市、社区和农村困难青少年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2.各地要以“一助一”、“多助一”为主要帮扶形式,不断探索志愿者服务困难青少年的长效机制。
3.各地要及时收集、上报活动简报和图片,真实反映本地开展志愿者服务青少年活动的情况。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扶贫接力计划服务县要在春节后即时上报节日期间看望、慰问志愿者以及志愿者与留守少年儿童开展活动的相关信息。
4.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以注册志愿者为核心的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活跃基层、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民间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发展。
联系人:钱林红 胡木林
联系电话:0851-6571360 6681076
电子邮箱:gzqnzyz@263.net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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