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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0年12月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0-12-2 作者:中心项目部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人次

    省项目办通〔2010〕36号           签发人:马 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项目办:

      2007年12月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即将服务期满,为做好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三支一扶”计划2007年12月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于2010年12月底统一结束志愿服务工作,生活补贴发放12月份,各级项目办要在志愿者离岗前确保各项经费发放到位,如有因补贴发放不及时或没足额发放,在志愿者中引起不良影响的,由各县项目办承担只要责任。

      2、各服务县项目办要根据志愿者及志愿者服务单位考核办法,对如期完成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进行考核,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鉴定表》(见附件)。鉴定表一式三份,志愿者本人、服务县项目办、志愿者个人档案各存一份,作为享受参加志愿服务相关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同时,省项目办将向各县项目办发放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证书》,各项目办要及时组织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按规定认真填写。  

      3、对从事支教专项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鉴于部分学校放假时间晚于“三支一扶”计划统一结束服务时间,各服务县项目办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志愿者完成学校教学任务。 

      4、各级项目办要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志愿者协调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切实保证志愿者顺利、愉快地离开服务地,奔赴新的工作岗位。要协调志愿者服务单位与服务期满志愿者做好交接工作,避免遗留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召开服务期满志愿者欢送会、座谈会等;要高度重视志愿者的返程服务工作和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协调交通部门,为志愿者解决购票问题。 

      5、县项目办将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给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奖章,省项目办将于12月上旬将服务奖章邮寄至各县项目办,若志愿者服务期满已离开服务地,县项目办必须将奖章邮寄给志愿者。各县项目办务必要留下服务期满志愿者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保持与志愿者的联系,随时关注他们离开服务地后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要以电话问候、寄送信件等方式表达服务地对志愿者的感谢,对志愿者三年来的无私付出给予充分肯定。      

      联系人:罗朝恒  胡木林  余  婕       

      联系电话:0851-657136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鉴定表》

                           

             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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