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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协议书

     2007-7-23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人次

    志   愿   者: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县项目办:                       (以下简称乙方)

    服 务 单  位:                       (以下简称丙方)

      经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审定确认,甲方将在丙方             (岗位)从事志愿服务,服务期限为      年(2至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为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规范各方在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以下简称“三支一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此前签定的招募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三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 在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岗位开展服务,并享有与丙方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 服务期间,享受与丙方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

      3. 服务期间,享有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享有一定的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

      4. 参加乙方组织的相关交流、慰问、联欢等活动。

      5. 及时了解全国项目办、相关省(区、市)项目办及乙方发布的有关“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信息。

      6.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得本人服务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和待遇。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2. 按照本协议书和乙方确定的时间到岗服务,并服从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3. 服务期间,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管理,尊重民风民俗,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守则;遵守“三支一扶”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

      4.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并向丙方、乙方提出申请,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确有特殊需要或原因的,须经乙方同意;因正常休假离开服务地期间,应与丙方、乙方保持联系。

      5. 服务期满,递交工作总结,参加相关总结、考核工作;离岗时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 按照“三支一扶”计划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

      2. 对丙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 在甲方服务期满时对甲方进行考核并提出相应意见。

      4. 发现甲方隐瞒协议签订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它重大虚假信息等情况,并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负责落实上级项目办相关工作要求,对甲方进行管理和服务,对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及时向甲方和丙方传达上级项目办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

      3. 做好接送工作,确保甲方及时、顺利到岗开始服务;服务期满后按时结束服务并离岗返家(校)。

      4. 监督、协调和指导丙方为甲方提供适合的服务岗位、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免费的住宿条件。

      5. 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做好甲方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6. 协调、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甲方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甲方的工作、生活情况,对甲方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经常开展交流、慰问、联谊和培训等活动。

      7. 在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协助甲方按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五条  丙方权利

      1.按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丙方的规章制度,对甲方进行日常管理。

      2. 按照有关规定,对甲方进行业务考核与服务鉴定。

      3. 根据实际表现情况,建议乙方对甲方进行表彰或处分。

      第六条丙方义务

      1. 作为甲方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健康和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级项目办的有关规定,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 为甲方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确保甲方享有与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和休假待遇,在甲方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3. 因丙方原因使甲方受到伤害的,丙方应按照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待遇,承担照料、补偿等相应责任。

      4. 服务期间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妥善安排、及时治疗,并尽力给予帮助,并及时报告乙方。

      5. 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乙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期间,因甲方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害、损失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个人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一方无故中止协议,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受害方有权追究其责任;给其他两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并由省项目办备案一份。甲方服务期满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

      第十条  因本协议书约定事项发生争议,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协议签订地点:                  (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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